REACH是欧盟法规《化学品注册、、许可和限制》(REGULATION concerning the Registration,evaluation,Authorization and Restriction of Chemicals)的简称。
REACH法规附件XIV候选清单即为SVHC清单,REACH法规规定,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高度关注物质(SVHC),物品的制造商或进口商应向ECHA进行通报:
●SVHC物质在物品中的总含量超过1t/y/生产商或进口商;新REACH测试报告(SVHC物质报告)
●SVHC物质在物品中的总含量以质量分数计超过.1%的浓度。谁需要进行SVHC通报
●欧盟制造商
●欧盟进口商
●非欧盟生产商(必须委托代表OR进行)何时进行通报
●21年12月1日之前列入SVHC清单的物质,通报须在211年月1日起个月内提交;
●21年12月1日之后列入SVHC清单的物质,通报须在公布之日起个月内提交。SVHC清单发布过程SVHC预计将产生14到2项。
●SVHC批清单(15项)于28年1月正式公布生效
●SVHC第二批清单(14项)于21年1月正式公布生效
●21年3月3日,被列入SVHC清单
●SVHC第三批清单(8项)于21年月18日正式公布生效
●SVHC第四批清单(8项)于21年12月15日正式公布生效
●SVHC第五批清单(7项)于211年月2日正式公布生效
●SVHC第六批清单(2项)于211年12月19日正式公布生效
为什么要进行SVHC通报欧盟对境内流通产品执行REACH法规?
欧盟境内产品必须履行REACH法规的各项义务,才能合法生产或进口。各国针对REACH法规立法通过了严厉的监管和惩罚措施,欧盟海关可进行REACH符合性审查,若违反REACH法规,将面临产品召回、罚款甚至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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