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热水器3C认证
一.所属分类:3C认证
219年7月9日,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市场监管总局关于防爆电气等产品由生产许可转为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实施要求的公告》。该决定规定防爆电气、家用燃气器具和标定容积5L以上家用电冰箱3类产品正式生产许可转为强制性产品认证(即3C认证)管理。而燃气热水器属于家用燃气器具类别下,也就意味着燃气热水器自此从生产许可转为3C认证管理。
公告规定认证实施日期自219年1月1日起,也就是说自219年1月1日起,燃气热水器就可以开始申请3C认证了。为了保障从生产许可证到3C认证管理的衔接平稳,顺利实施,公告设置了一年的过渡期,一年后也就是22年1月1日起,未获得3C的燃气热水器就不得出厂、销售,否则就属于违法行为。
燃气热水器之所以从生产许可证管理演变为强制性认证(3C认证)管理,主要的原因是家用燃气具等这三类产品直接关系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用强制性认证管理,更有利于保障产品质量和人民生命安全。因为3C认证和生产许可证的监管要求是完全不同的,3C认证是要求所有出厂产品都必须经过第三方授权实验室的检测和认证方能销售,而生产许可证更偏重对企业的生产条件和管理水平的监管,获得许可证后即代表企业满足了监管要求,并不要求后续所有出厂产品都必须经过第三方实验室的检测。
二.燃气热水器3C认证的基本流程:
第1步:认证申请
第2步:型式试验(样品测试)
第3步:初始工厂检查
第4步:认证结果的评价与批准(审核发证)需要注意的是:3C获证后每年都有一次监督检查(年检),维护好3C认证证书是一个长期工作的结果。
三.认证依据标准:
燃气灶具:GB141
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GB932
燃气采暖热水炉:GB2534
四.3种燃气具产品纳入3C认证管理
共有家用燃气灶具、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燃气采暖热水炉等3种家用燃气器具纳入3C认证管理。具体如下:
1、家用燃气灶具(241),适用范围为“单个燃烧器额定热负荷≤5.23KW的燃气灶具”。
2、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242),适用范围为“额定热负荷不大于7KW的热水器”。
3、燃气采暖热水炉(243),适用范围为“额定热负荷不大于7KW、采暖工作水压不大于.3MPa、工作时水温不大于95°C、采用大气式燃烧器或风机辅助式燃烧器或全预混式燃烧器的、采暖热水两用的和单采暖的器具”。
4、实施家用燃气器具产品强制性认证的基本认证模式为:“产品检测+初始工厂检查+获证后监督”。
5、规则同时指明,“产品认证证书的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内,证书的有效性依赖认证机构的获证后监督获得保持。”
五.办理3C认证需要准备的资料:
1.产品说明书;
2.产品规格书;
3.产品维修手册;
4.产品电路图(包括原理图和印制刷线路版图) ;
5.同一申请单元中主送型号产品与要盖型号产品的差异说明;
.产品与安全有关的关键元部件明细表和对电磁兼容性能有影响的主要零部件明细表;
7.产品关键安全元件认证证书复印件;
8.产品的CB测试证书和报告(如有) ;
9.产品的商标使用授权书(如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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