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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理解RoHS 3.0检测

  RoHS是由欧盟立法制定的一项强制性标准,于2年7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新指令ROHS2.(211/5/EU)以取代ROHS(22/95/EC)新指令于211年7月2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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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oHS2.指令不仅扩大了监管产品的范围,而且实施了为期八年的过渡期。在过渡时期,纳入受管制电气和电子设备范围的新产品仍可在不遵守RoHS2.指令的情况下进入欧盟市场。然而,欧洲委员会最近发现,经过8年过渡期,即219年7月22日以后,RoHS2.指令目前的监管范围将出现一些“混乱”,因此有必要进行立法干预。欧委会于217年1月2日建议修订RoHS2.指令案文,以避免这些问题。这就是RoHS认证3.的产生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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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oHS3.(欧盟指令215/83)增加了11类(全能)产品,并增加了四种新的限制物质-所有邻苯二甲酸盐,四种邻苯二甲酸盐它们主要用作绝缘增塑剂。并被列入SVHC(高度关注物质)的RoHS清单。因此,RoHS3.增加了四种新的受限制物质的清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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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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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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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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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价铬(.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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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溴联苯(PBB)(.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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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溴联苯醚(PBDE)(.1%)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DEHP)(.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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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邻苯二甲酸丁基苄酯(BBP)(.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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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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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DIBP)(.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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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免予延期:值得注意的是,医疗器械的展期为两年,符合RoHS3.标准:"从221年7月22日起,DEHP、BBP、DBP和DIBP的限制将适用于医疗器械,包括体外医疗器械。以及监测和控制仪器,包括工业监测和控制仪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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