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如,产品可以根据要求设计,但最终可能不符合要求,因为在生产阶段存在偏离设计的情况,或者电子元件可能已经过电磁干扰要求的测试和认可,但如果安装不正确,可能会开始发出非法干扰,这提出了谁负责CE标志的问题。
欧洲CE标志指令,旨在使一个人负责CE并对CE合规负责,识别负责人的方式对于这些指令而言是相当独特的。人们可以期望指令声明“制造商”负责CE标记。
根据CE指令的文本,产品必须符合CE要求,并且从以下情况开始具有CE标志:
1.首次进入社区市场;
2.首次在社区市场投入使用。
投放市场是首次提供产品的初始行动,无论是付款还是免费,投入使用是在最终用户在EEA内首次使用时进行的。
你可能会问为什么欧洲立法者选择这种结构来建立责任,答案是出于清晰和灵活的原因,能够处理人们在实践中可能发现的所有不同情况。例如,如果指令会使“制造商”负责,那么问题就出现了如果制造商位于欧洲以外的地方该怎么办,因此不受欧洲法律的约束。
如何处理以一家公司的品牌销售但由另一家公司制造的产品?
如果该指令将使“进口商”负责,可以询问哪个进口商:英国的进口商,德国的进口商,法国的进口商等?换句话说,虽然像“制造商”或“进口商”这样的参考文献似乎清楚可行,可用于建立法律责任,
在每个实际案例中,在“投放市场”和“投入使用”的定义的帮助下,始终可以确定一个负责人:
1.制造商,位于欧洲经济区;
2.为自己生产设备的公司('投入使用');
3.来自欧洲经济区以外的产品进口商;
4.二手设备进口商首次进入欧洲市场;
5.私人贴标签(自称为'制作人');
.以一种被认为是新产品的方式修改或修改产品的人(该产品需要CE)。
因此,结论是可能有一个“人”对CE遵守承担最终责任,但是,如果没有设计,生产和分销链中涉及的所有各方的帮助,此人无法确保CE合规性,因此,我们在实践中看到,CE标记要求越来越多地成为这些方之间的协议和合同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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