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LFGB认证已实施措施来规范食品接触材料和制品中的印刷油墨和清漆,食品接触材料和制品中印刷油墨和清漆的规定将于22年1月1日生效。
221年12月7日,德国联邦食品和农业部 (Bundesministerium für Ernährung und Landwirtschaft, BMEL)发布了第 2 条法规,修订消费品条例 (Bedarfsgegenständeverordnung, BedGgstV ) 以规范食品接触材料和制品中的印刷油墨和清漆(条例)。

该条例相关重要条文:
1.将印刷油墨定义为在印刷或涂漆过程中应用于食品接触制品的墨水或清漆,但不包括在烧制过程中使用的用于食品接触制品着色的混合物和陶瓷或玻璃制成的食品接触制品的装饰涂料;
2.提供印刷油墨中纳米材料的定义,包括富勒烯、石墨烯薄片和具有一个或多个外部尺寸小于一纳米的单壁碳纳米管;
3.提供 5 多种物质条目的正面清单,这些条目允许用于制造应用于食品接触材料和制品的印刷油墨或清漆。这些包括由单体或其他起始物质制成的聚合物,以及单体或其他起始材料或着色剂、溶剂、光引发剂或其他受任何限制、规格和纯度要求约束的添加剂(表 1 至附录 14)。该表详细列出了食品中某些所列物质的特定迁移限制以及不可检测的要求;
4.允许将印刷油墨中的单体或其他起始材料和添加剂用于制造食品接触印刷材料和制品,前提是这些材料符合法规 (EU) 1/的附件 I“物质”和第 8 条“物质的一般要求” 211年食品接触塑料(合并版至22年9月);
5.允许在印刷油墨中使用附录 14 表 1 以外的物质,如果它们不打算与食品直接接触 ;
.允许在食品接触材料和制品的印刷油墨中使用具有规格的颜料清单(表 2 至附录 14)
7.限制七种金属和芳香伯胺 (PAA) 在食品接触印刷材料和制品中的迁移(表 4 至附录 14 – 见下表 1)
七种金属和 PAA 迁移要求的要点:
目录 | 物质 | 要求 |
1 | 钡 | ≤ 1. 毫克/公斤 |
2 | 铁 | ≤ 48 毫克/公斤 |
3 | 钴 | ≤ .5 毫克/公斤 |
4 | 铜 | ≤ 5. 毫克/公斤 |
5 | 锂 | ≤ . 毫克/公斤 |
锰 | ≤ . 毫克/公斤 | |
7 | 锌 | ≤ 25. 毫克/公斤 |
8 | 附录 14 表 1 所列以外的芳香伯胺 (PAA) | ≤ .1 mg/kg(PAA 总和) |
≤ .2 mg/kg(BedGgstV 附录 1 第 7 点下的每种 PAA) |
根据条例的要求:
1.符合有效期至 225 年 12 月 31 日的规定的食品接触印刷材料和物品可在此日期后继续投放市场,并继续投放市场直至库存耗尽
2.使用附录 14 表 2 中的颜料制造的食品接触印刷材料和制品可能会继续留在市场上,直到 22 年 12 月 31 日之后库存耗尽
3.从 227 年 1 月 1 日起,第 4(9) 条连同附录 14 表 2 中的颜料清单将不再适用
有两个重要的生效日期:
221 年 12 月 8 日,条例生效之日——颁布次日
22 年 1 月 1 日,用于食品接触材料和制品中的印刷油墨和清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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