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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机织类婴幼儿床上用品国家标准

机织婴幼儿床上用品国家标准GB/T 33734 -217 

为了规范婴幼儿床上用品生产和销售市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国家标准委发布了 GB/T 33734—217《机织婴幼儿床上用品》,并于217年 12月1日正式实施。 GB/T 33734—217是我国专门针对机织婴幼儿床上用品的国家标准

适用范围

GB/T 33734—217《机织婴幼儿床上用品》标准规定了以纺织机织物为主料加工制成的婴幼儿床上用品。规定了机织婴幼儿床上用品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婴幼儿床上用品是指年龄在3个月及以下的婴幼儿使用的床上用品,包括床单、被套、被、枕、枕套、垫、垫套、床围、床垫套、包巾等。

该标准对适用范围进行了详细的阐述与界定,使制造商和经销商在生产和销售过程中有国家标准可依。

产品的安全技术要求

产品的安全技术类别应符我国强制性国家标准GB 3171—2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中4.1.4的要求,即:婴幼儿纺织产品应在使用说明上标明本标准的编号及“婴幼儿用品”。这里需特别强调,GB 3171要求的标注方式与GB 1841有所不同。GB 1841只标明类别即可,没有要求标注标准编号,但GB 3171要求应标注标准编号。在执行时,制造商必须引起高度关注,以免标注错误。

产品的安全性能要求

由于婴幼儿是特殊的人群,他们的肌肤比成人肌肤更加敏感与脆弱,他们身体器官与免疫功能正处于生长与完善期,因此婴幼儿产品标准是我国标准制定中zui为严格的。如选用不适当的婴幼儿纺织产品,将会威胁婴幼儿的身体健康。该标准全方位地考虑了各项安全性能指标,为婴幼儿的健康与安全保驾护航,其主要体现在以下个方面。

1

色牢度指标要求

该标准的耐干摩擦色牢度、耐唾液色牢度符合GB 3171要求。而产品耐汗渍色牢度、耐水色牢度及耐湿摩擦色牢度的优等品则要严于GB 3171标准要求。

这里需注意的是:机织物婴幼儿床上用品,其色牢度技术指标应符合GB 3171的要求,但终产品的优等品应符合GB/T 33734—217。本色及漂白产品不考核耐汗渍色牢度、耐水色牢、耐湿摩擦色牢度。

2

化学安全性能要求

机织婴幼儿床上用品所用材料的化学安全性对婴幼儿来说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超标的重金属和邻苯二甲酸酯一旦被人体吸收,可能会累积在肝、肾、心、脑及骨骼等中,对正在生长发育的婴幼儿会造成不可逆转的危害。所以限制机织婴儿床上用品中有害物质的超标是尤其重要的。

3

附件安全性能要求

考核附件的抗拉强力的目的是防止产品上的小附件被婴幼儿拽下放入口中、塞入耳内或吸入鼻孔,对婴幼儿造成危害。

GB/T 33734—217标准规定附件的安全性能应符合 GB 3171要求。婴幼儿纺织产品上,不宜使用≤3mm的附件,可能被婴幼儿抓起咬住的各类附件抗拉强力应符合要求。

这里需注意的是:

对于尺寸>3mm的附件,可能被婴幼儿抓起咬住的各类附件均应测试抗拉强力。开启拉伸仪,以一定的速度缓慢拉伸试样至定负荷,在定负荷下保持1s。如果出现附件从主体上脱落、附件破损、织物断裂或撕裂等情况为附件抗拉强力不合格。

对于zui大尺寸≤3mm,或者无法夹持(夹持时附件发生变形或损伤)的附件,考核附件洗涤后的变化。洗涤后附件如出现轻微变化、明显变化或完全脱离时为不合格。注意:洗涤条件应按GB 3171中规定的程序进行水洗(A型洗衣机、4℃正常搅拌、悬挂晾干,即GB/T 829—21的5A,修订后版本为4N),而不考虑产品标签上标注的维护方法,这点需要制造商和检测及监管部门注意。

婴幼儿产品的包装及其产品不允许残留金属针等锐利物,所用附件不应存在可触及的锐利和锐利边缘。摸着无锐利和锐利边缘的附件均不需用仪器检测。

4

绳带安全性能要求规定

绳带指以各种纺织或非纺织材料制成的、带有或不带有装饰物的绳索、拉带、带袢等。标准要求功能性绳带长度不应超过23mm,装饰性绳带长度不应超过18mm,可成圈绳带的周长不应超过3mm。功能性和装饰性绳带的定义可参考GB/T 2275。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机织物婴幼儿床上用品的绳带与 GB3171中的绳带考核标准有所区别。GB 3171中的绳带要求只考核服装,不考核床上用品。如果产品是服装式防风抱被和服装式睡袋等应按服装考核。

5

燃烧性能要求

考核燃烧性能的目的是为了尽可能降低火灾发生时对婴幼儿造成的危害,遇到纺织产品被点燃的情况,织物不能迅速燃烧,得以保证婴幼儿的人身安全。标准规定燃烧性能应达到1级(正常可燃性)。婴幼儿纺织产品不建议进行阻燃处理。如果进行了阻燃处理,需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两点:

燃烧性能仅考核外层面料;羊毛、腈纶、改性腈纶、锦纶、丙纶和聚酯纤维的纯纺织物,以及由这些纤维混纺的织物不考核;单位面积质量大于9g/m2的织物不考核。这是因为这些织物的纯纺或混纺织物燃烧速度较慢,厚重的织物相对于轻薄织物燃烧速度也具有稍缓慢的特点。

燃烧性能按照GB/T 1444《纺织品燃烧性能45˚方向燃烧速度的测定》标准执行。当试样达到GB 3171要求的1级时,需再进行洗后样品测试。如果试样的燃烧性能为2级或者3级,则不需进行下一步检测。

试样洗涤条件应按照GB 3171中规定的程序进行水洗,不考虑品标签上标注的维护方法。

填充物的要求

本标准要求婴幼儿纺织产品所用纤维类和羽绒羽毛填充物应符合GB/T 1841中对应安全技术类别的要求,羽绒羽毛填充物应符合GB/T 1785中微生物技术指标的要求。其他填充物的安全技术要求需按国家相关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执行。

产品的理化性能要求,其中蚕丝被、羽绒羽毛被、羽绒羽毛床垫、羽绒羽毛睡垫和羽绒羽毛枕、垫类产品按相应产品标准要求。

这里需要注意以下点:

1)被芯仅考核填充物质量偏差率、填充物含油率、纤维成分含量,枕芯、垫芯仅考核纤维成分含量。

2)填充物为天然纤维素纤维的产品不考核含油率。

3)织物水洗尺寸变化率检测选用GB/T 829—21中5A程序(织物含毛或蚕丝≥5%的选用7A程序)洗涤,干燥方式A,绗缝产品不考核水洗尺寸变化率。

4)耐光采用GB/T 8427—28方法3执行。按GB/ T 4841.3规定,颜色大于1/12染料染色标准深度色卡为深色,颜色不大于1/12染料染色标准深度色卡为浅色。

5 )皂洗采用试验条件A(1),本色及漂白产品不考核。

使用说明

产品使用说明应符合GB/T 529.4的要求,主要内容包括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产品名称、产品号型或规格、纤维成分及含量、维护方法、执行的产品标准、安全类别共7项。其中标准要求号型、纤维含量和维护方法需以耐久性标签标示。耐久性标签应置于不与皮肤直接接触的位置。产品维护方式应采用不可干洗。产品规格应标注主要部位的几何尺寸[宜以厘米(cm)为单位];如产品有填充物,则必须标注填充物的质量[宜以克(g)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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