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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RoHS2.0最新进展

  7月9日,我中心人员参与了在北京举办的《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合格评定制实施安排》的宣贯会议,会上工信部负责人就国推RoHS2.的政策背景、支撑标准、合格评定机构、企业应对办法、国家监管方式、指导与示例等方面进行了讲解,主要讲解了企业在今后RoHS认证中的流程及注意点,包括前期的申请办法和后期的监管方法及处罚措施。

  为配合《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达标管理目录(第一批)》及相关合格评定制度的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组织编制了《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达标管理目录(第一批)》的解读文件、《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合格评定制度实施安排》解读文件,并形成征求意见稿。219年7月1日,正式发布了关于达标管理目录以及合格评定制度解读文件的征求意见稿。

  其中就关注度较高的问题进行了解答:

  1、《达标管理目录》中打印机的“印刷幅宽”应如何理解?

  印刷幅宽,为打印机实际可印刷的最大宽度。

  2、用于体育场等公共场馆的大尺寸业务用液晶显示屏, 是否属于《达标管理目录》的范畴?《达标管理目录》中的显示器产品,是否在尺寸或应用方面有界定?

  依据《达标管理目录》中有关监视器的产品定义和描述,不论尺寸如何,显示屏产品均属于《达标管理目录》 范围内。

  3、《管理办法》中规定,凡纳入《达标管理目录》的产品应满足限量要求,那么该目录内产品的配件是否应满足限量要求?

  根据《管理办法》中电器电子产品的定义,《达标管理目录》中的产品包括了配套产品,因此,《达标管理目录》内产品的标准配件和仅适用于《达标管理目录》内产品的专用可选配件应满足限量要求,配件单独售卖时不按《达标管理目录》进行管理。

  4、不单独销售,仅作为赠品的电器电子产品是否需要按照管理办法进行管理,目录内产品是否需要满足限量求?

  仅作为赠品的电器电子产品应按照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如果该产品纳入达标管理目录中,应符合限量要求并按照合格评定制度进行管理。产品受管理办法管控不因其赠品、免费等流入市场的形式变化而变化。

  5、手机壳套及贴膜是否需要符合管理办法?

  手机壳套和贴膜本身不是电器电子产品,且并非为满足产品结构要求或功能需要所必须的一部分,因此其不在管理办法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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