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RoHS豁免Pack 22评估项目启动,本次评估涵盖RoHS指令附件III中的(a)、(a)-I、(b)、(b)-I、(b)-II、(c)、7(a)、7(c)-I和7(c)-II九项条款,涉及合金中的铅、高温熔融焊料中的铅、电子元器件玻璃陶瓷中铅等在业界广泛使用、影响范围巨大的应用。评估为期1个月。
豁免(a),用于加工的钢和镀锌钢中的铅含量不超过.35%(Wt);
豁免(a)-I,用于加工的钢,铅含量不超过.35%(Wt),用于批量热浸镀锌钢中的铅含量不超过.2%(Wt);
豁免(b),铝合金中的铅含量不超过.4%(Wt);
豁免(b)-I,来源于回收的含铅铝废料,铅作为合金元素在铝合金中的含量不超过.4%(Wt);
豁免(b)-II,用于加工目的的铝,铅作为合金元素含量不超过.4%(Wt);
豁免(c),铜合金中的铅含量不应该超过4%(Wt);
豁免7(a),高温熔融焊料中的铅(即:锡铅焊料合金中铅含量≥85%(Wt));
豁免7(c)-I,电子元器件的玻璃或陶瓷(电容中介电陶瓷除外)中的铅,或玻璃或陶瓷复合材料中的铅(例如:压电陶瓷器件);
豁免7(c)-II,额定电压为125V交流电或25V直流电或以上的的电容器的介电陶瓷中的铅。
评估任务将于22年1月28日开始,为期1个月,于221年7月27日结束。临时报告应在4月底前提交委员会。最后报告将在项目结束时提交。利益相关者/公众咨询计划计划,预计将在今年年底之前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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